#Metoo  妳沒有強烈抵抗?檢討受害人之前,如果換作是你,你會怎麼做?

性騷擾、性侵害一直存在日常周遭的環境裡,國內掀起性平連環爆,也出現了不少質疑的聲音。

 

「我當時腦袋一片空白,我應該要出手揍他,但我沒有。」

「他力氣這麼大,反擊的話是不是有可能會……?」

「他是主管/長輩……怎麼辦?」

 

這些都是當事人可能會發生的狀態,當然不只以上三種,有可能是更複雜的原因,甚至只是單純的大腦保護機制,讓身體動彈不得。

 

性騷擾、性侵屬於創傷性事件,在受到危險的當下,大腦會切換為保護模式,理性會被最原始的直覺反應給取代,所以並非被害者不想保有「理性」反擊。

(圖:pexels)

回到遠古時代,人類生存在野外的時候,若遇到一隻熊,會有三種反應:

攻擊–使用武器與之對抗

逃跑–遠離危險

僵在原地–盡可能減少任何動作被發現或刺激到熊

 

而這樣的生存本能已內建到人類的身體裡,儘管現在已經沒有野獸來攻擊人類,但人類的神經系統仍沿用著以往的生存本能,以利於面對危險情境。

 

大部分受到性騷擾與性侵的對象,在當下的環境中相對弱勢,所以要選擇戰鬥的機率會大幅下降,而剩下的就是經常遭受大眾指責的選項。

 

「我看了許多相關文章,以為當我自己遇到時,可以立即做出反應,實在是太丟臉了,我這樣的反應肯定會被我家人大罵一頓吧。」

 

在這樣的條件下要讓受害者說出來又增加了許多難度。

 

 

 

沒辦法反擊?那可以提前預防吧!

 

 

首先,性暴力不是永遠能夠提前預防的事情,除非完全不與任何人社交,如果強調預防,只會讓受害者認為,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絕對是因為我沒有做好預防。

 

wang:「我只是答應跟他一起去搬東西,所以上了他的副駕駛座,沒想到他突然把我的手拉過去放在他的屌上,問我有沒有感覺,還要我幫他打,他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一切都太突然,只是離開我們其他朋友一下下而已,他的女朋友也在那等我們,我真的不想把氣氛弄僵,所以當下我沒有說出這件事。」

 

有些人可能會思考,如果她不要單獨跟男性在車上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要對身邊的人有所防範,要時時刻刻注意?

 

這不僅僅加深女性對性暴力的責任,還讓社會的兩性對立更加嚴重。

 

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有把握阻止這些會動用性暴力的加害者嗎?

 

其實對於性暴力者,他們就是罪犯,我們不可能無時無刻去防範有人突然搶你的東西、隨機砍殺,但我們並不會去譴責被偷被搶、被砍傷的人,我們不會說:「他平常是個好人,這次應該只是控制不住殺人的慾望。」,但換成性暴力,就會採用「男性原始的慾望衝動」、「女性穿太露引誘犯罪」試著替騷擾犯解釋他的犯罪動機。

 

其次性暴力並不只發生在女性或者穿著單薄的女性身上,對於職場性騷擾,有些企業有員工制服,但職場性騷依然層出不窮。大多數是加害者與被害者的「相對關係」上,被害者在這關係中都處於弱勢的,也就是說相對弱勢的男性也有機率遭受性暴力。

 

我們要做的首要目標,不是預防,也不是預測誰是有可能為犯罪者,更不是檢討被害者,而是讓社會逐漸認同性暴力是極度需要被譴責的,提升整體社會結構,讓那些加害者或是有想動用性暴力的人適應未來的社會環境,就像殺人、偷拐搶騙的犯罪者一樣。

 

不是只有犯下騷擾的人才叫做加害者

 

:你欸?你長這樣怎麼可能?

:你穿太少了吧,男生本來就這樣,保護自己是你的責任啊

:就說不要隨便讓自己跟異性單獨相處了

:哥哥只是鬧著你玩的,他平常很疼妳啊你想太多了

:他喜歡你啊,代表你漂亮有行情啊

:為什麼要把那麼久的事情說出來,就當作沒事不就好了嗎?

:你是男生欸,被騷擾打回去就好了啊你沒力氣嗎?

 

這些無視被害者的情緒以及檢討被害者的話語,正是助長加害者能夠進一步的理由,因為做錯事的人不會受到逞罰或責罵,反倒讓被害者說出口的機率下降,除此之外,選擇沉默的理由還有太多且複雜,想要改變整個社會對性暴力議題的觀感並不簡單,但更多的同理、減少譴責,讓被害者發聲才能讓社會開始正視這個問題所在。

 

(圖:pexels)

 

積極同意與強烈反抗的差異

取得同意前,這三種狀況並不適用:

1.未成年

2.權力不對等

3.並非完全清醒

 

大部分人都認為他沒有說不要,或其他強烈抵抗就是默許的意思,但這並不適用每一個狀況。

包含前面所說的直覺反應呈現僵呆,或並不是在對方完全清醒的狀態下發生,甚至有太多原因使得被害者無法抵抗,因此與其說對方沒有「強烈反抗」,是否有取得「強烈同意」是我們主要邁向的目標。

 

 

回到原點,建立規則,並發聲

 

這裡說的並不是檢討被害者一定要把事情說出來,而是在此刻未來,無論是性騷擾、性侵害、虐待、家暴或任何影響其身心狀況等事件,我們支持你採取任何形式發聲,不見得要一五一十說明細節,而是與被害者一起爭取感到不舒服時,能有選擇表達的權利。

 

而表達的權利,無論性別或是不同性傾向的人都應該要擁有。


 

 

Added to Cart
Shopping Cart Updated
Network error, please try a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