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男同志家庭完成共同收養

全台首例!男同志家庭完成共同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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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性婚姻雖然早已合法,
但同志家庭要進行無血緣收養卻困難重重,
日前高雄地院裁定同志伴侶「圍爸喵爸」王振圍與陳俊儒,
可共同收養1歲半的女嬰肉肉,
於13日上午於信義戶政事務所正式完成登記,
為我國首對同志家庭完成無血緣收養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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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圍與陳俊儒金在彩虹平權大平台、
熱線與同家會等性別團體陪同下,完成無血緣收養登記,
成為全台第一組同志收養家庭,今日依照戶籍法與確定裁定,
於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換發新的戶口名簿及孩子的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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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喵爸」陳俊儒說,
有跟孩子說今天要來登記成為她法律上的爸爸,
孩子跟他說「你本來就是我爸爸啊」讓他感到很心酸
而自己身邊還有其他無血緣收養的家庭還在等待釋憲,
很希望同志收養家庭可以獲得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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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委託律師林子琳表示,
很幸運碰到了非常勇敢且友善的司法事務官,
感謝法院秉持收養事件正確的法律價值,
優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根據兒童權利公約、
國內兒少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社工多次訪視評估報告,
勇敢做出准予收養的裁定,
不過這個裁定的效果只在單一案件成立,
不會拘束其他司法及行政機關,後續還是需要透過修法,
才能有全面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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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進一步指出,
同志收養家庭取得的戶口名簿仍與異性戀收養家庭不同,
異性配偶收養無血緣子女,
在戶口名簿及身分證上並不會特別加註「養」字,
但對於同性配偶收養,內政部堅持同性配偶的收養須加註「養」字,
從同婚通過至今,民間團體表達過多次建議,仍未有調整,
在此呼籲內政部應儘速修正現行戶政系統,
並對於全台戶政系統更積極地進行性別平等的系統性檢視及相關培訓,
才能真正讓多元包容在行政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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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范雲受訪表示,與團體合作提出的法案已經一讀通過,
而今法院已經有裁定,這兩年行政院的民調也看到民意,
有7成以上支持同志收養小孩,呼籲法務部請支持合法收養的權利,
提出對案到立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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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昶佐則說,作為一個孩子的爸爸,
非常能夠理解想要全心全意的和其他爸爸一樣保護孩子的心情,
如果制度上如果不承認,一個爸爸就無法提供和其他父親一樣的保護和幫助,
非常不公平,將在立院會持續推動修法,
希望不平等的結構不會造成人民與一線戶政人員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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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自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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